公示期为2020年2月26日至3月5日,如对公示支持机构有不同意见,可通过电话、邮件、信函、传真等形式反映情况。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。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。
特此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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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2019年中关村示范区新纳入硬科技孵化器支持体系机构名单
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
2020年2月26日